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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

11-21     浏览量: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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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银行能做股权质押
  • 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可否质押
  •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能否在其它银行用于质押贷款?银监会对这种股权的质押和转让是否有特
  • 请问银行股权是否只能质押给金融机构,能否质押给民营企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股权质押的二次质押
  • 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 未上市银行股权质押问题
  • 1、哪些银行能做股权质押

    做股权质押贷款,一般银行都会有,不同的银行要求有点不同。

    2、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可否质押

    信用社可否就股金设定质权?《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信用社章程也明确规定:“信用社不得接受本社股金证作为质押标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内部股东有约束力,所以股金也不能质押。

    3、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能否在其它银行用于质押贷款?银监会对这种股权的质押和转让是否有特

    不可以,

    4、请问银行股权是否只能质押给金融机构,能否质押给民营企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
    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注:孔祥俊:《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第280-281页。)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5、股权质押的二次质押

    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内资公司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未做直接的否定或肯定性规定,但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并非如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早在2006年4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备案后,应申请人的要求,可出具载明出质股东名称、出质股权占所在企业股权的比例、质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的审批机关等事项的备案证明。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因此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做二次质押。

    6、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吗? 质押贷款流程:
    1、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股票质押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做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2、银行对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受能力进行审核分析,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限额;
    3、银行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审核同意后,根据有关法规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
    4、银行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后,双方同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证券登记机构应向银行出具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
    5、银行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 6、借款人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贷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贷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股票质押期间,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对质押股票进行置换;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委托银行变卖部分或全部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提前还款;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7、未上市银行股权质押问题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推荐了解腾讯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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